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龙山岭富光伏发电扶贫项目简介

发布:2018-04-30 阅读:833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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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项目简介与投资预算

1、项目位于公主岭市龙山乡土门岭村(龙山乡敬老院西侧),占地面积约4000平方米,总装机容量:216KW,主要设备太阳能板型号JKM270P-60多晶硅.计划经营期20年。项目总投资¥190万元。其中:光伏发电系统投资162万元,农电线路改造、变压器等电力配套投资16万元,围栏、道路、平整土地等基础建设投资12万元。

2、岭富集团与公主岭市龙山乡人民政府合作,注册成立项目公司作为项目投资、建设、运营的主体,公司注册资金:¥15万元,全部由岭富集团出资,龙山乡提供建设用地(发改立项认可)。项目运营预计每年发电约为36.5万千瓦时,按当前上网电价每度0.75元来计算,年收入约为27.3万元。

        二、项目经济效益分析

项目公司作为投资、建设、运营的主体,项目建成并网后,预计每年运维成本¥2万元、用地费用¥0.3万元、资金使用成本¥12万元。项目年运营成本约¥14.3万元,年收入约为27.3万元。27.3-14.3=13万元,预计年度税前利润13万元。该项目公司2020年前的年度税前利润全部用于土门岭村扶贫支出,按土门岭村贫困人口户数62,121人计算平均每人、每年可以得到扶贫款130000/121=1075元。

项目公司从第四年开始收回投资成本,按照每年12+13=25万元的年度投资回报,以6.5%的平均资金成本计算,12年收回投资,投资回收期为12+3=15年。如果正常运营20年,计划经营期的后5年的全部利润回馈集团公司,预计创造利润5*25=125万元。

三、项目建设和运营

1.  项目公司负责投资光伏电厂的建设和运营。

龙山乡推荐合格人员,岭富集团履行聘任程序,出任项目公司负责人(执行董事、法定代表人兼任总经理),岭富指派公司监事1名,项目公司财务工作由岭富集团财务部派人负责。

2.  双方分别指定1名人员,支持配合项目公司完成项目立项审批程序。

3.  项目公司执行岭富集团的财务、人事、合同、档案管理等内控制度。

4.  龙山乡负责项目公司的日常安全监管。

5.  岭富集团履行项目公司出资人权利和责任。